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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党校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

发布日期:2018-07-02 作者:admin 审核人: 审批人:

第一条  机关党委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,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。

第二条 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:(一)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;(二)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;(三)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;(四)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;(五)收集的意见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。

第三条  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、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。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,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。

第四条  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,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。必要时,要根据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。